7月10日上午,济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天桥区大队开展整治行动。新黄河记者随警作战,仅一上午时间,警方在东工商河路与标山南路路口查处遮挡号牌、无证驾驶、准驾车型不符、不戴头盔违等违法行为30余起。济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天桥区大队副大队长曹兴国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一些驾驶人为躲避电子抓拍故意遮挡号牌,将面临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的处罚。“查处只是手段,不是目的,提醒广大驾驶人朋友,务必保持号牌的清晰完整,莫为贪图一时的小利,错上加错。”
“您这个号牌怎么回事?”7月10日上午,在东工商河路与标山南路路口南侧,民警将一辆三轮摩托车拦下,记者注意到,该三轮摩托车的车牌被向上掰折,行驶途中无法准确辨认车牌号码。
面对民警的询问,驾驶男子称是倒车时不小心撞歪的。民警表示,此举系遮挡号牌的违法行为。如果非刻意为之,驾驶人也应在驾车前主动恢复车牌。最终,该男子主动恢复了车牌,被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

△7月10日的查处行动中,一男子的三轮摩托车车牌被遮挡。
7月10日,济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天桥区大队组织警力在辖区重点路段开展整治行动,新黄河记者随警作战,仅一上午时间就查处30余起违法行为。其中,查处二三轮摩托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12起,包含了故意遮挡机动车道号牌违法行为8起、无证驾驶3起、准驾车型不符1起,查处不戴头盔违法行为20余起。
查处行动中,驾驶人故意遮挡机动车道号牌的违法行为更是“花样百出”。
“近期,我们发现部分二三轮摩托车驾驶人通过遮挡机动车号牌的方式来躲避电子警察抓拍,针对这些违法行为,我们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行动现场,济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天桥区大队副大队长曹兴国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被查处的花样遮挡号牌违法行为
据曹兴国介绍,目前比较常见的遮挡号牌方式有:货物探出车兜遮挡、锁链、绳子遮挡,还有的三轮摩托车后挡板放倒。“这些驾驶人主观上都是为了逃避电子抓拍,逃避处罚,便于他们在路上乱闯、乱行,以及一些随意的交通行为。这样的行为给我们的交通秩序带来了极大的损害,同时发生交通事故逃逸后,也给警方侦破带来一定难度。”曹兴国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第九十条规定,故意遮挡号牌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规定,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处以罚款200元至2000元、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的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规定,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处以罚款200元至2000元、驾驶证记9分、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的处罚。

△载货三轮车违规载人被查
在查处过程中记者发现,很多驾驶人在发现警力后在远端自行佩戴好了头盔。“这反映了很多驾驶人是知道相关的法律规定的。”曹兴国说,“查处只是手段,不是目的,提醒广大驾驶人朋友,务必保持号牌的清晰完整,莫为贪图一时的小利,错上加错。”
据悉,下一步,济南交警将结合全市城乡道路交通治理提升行动方案,继续加大对各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引导市民树立遵规守法出行的意识。
记者:李震 编辑:郑楚翘 校对:汤琪 摄影:李震 摄像:李震 剪辑:李震 剪辑:徐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