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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两家上市公司审计造假!大信所被证监会罚没1800万元

时间:2025-06-27 21:01:00 浏览: 0

【大河财立方消息】日前,证监会公布的两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简称大信所)因涉嫌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星星科技)、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广汇物流)财务造假被罚没约1800万元。相关签字会计师一并受罚。

其中,大信所对星星科技未勤勉尽责,所制作、出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被证监会罚没1289.62万元;对广汇物流未勤勉尽责,出具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被罚没509.43万元。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披露,证监会对大信所就星星科技年报审计执业未勤勉尽责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经查明,大信所出具的星星科技2019年、2020年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同时,对星星科技2019年度、2020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未勤勉尽责。

证监会认为,大信所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第三款所述“证券服务机构违反本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未勤勉尽责,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违法行为。星星科技2019年年度审计报告签字会计师郭安静、陈伟,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签字会计师郭安静、朱策明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证监会决定:责令大信所改正,没收业务收入339.62万元,并处以950万元罚款;对郭安静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陈伟、朱策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另一个罚单显示,证监会对大信所为上市公司广汇物流提供审计服务未勤勉尽责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经查明,大信所为广汇物流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出具的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同时,对广汇物流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签字注册会计师郭春亮、卓红英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证监会决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责令改正,没收审计业务收入169.81万元,并处以339.62万元罚款。对郭春亮、卓红英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40万元罚款。

责编:陶纪燕 | 审核:李震 | 监审:古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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